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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旧案(下) (第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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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作案地点在一个很热的房间内。第三,还有其他小孩儿,也一同遇害了。”这句话像是在说给众人,也好似是自言自语。

随后他将目光投向秦虎。这意思再明白不过了,接下来的任务就该由秦虎来完成了。

告别了这对夫妇后,秦虎几人驱车前往光明市的一座道观。这也是计宗道要求的。

路上,计宗道给秦虎讲了一些发生在古时候的事情。

在清乾隆年间,江浙一带的富子文一家人专门干拐卖人口的勾当。他们将拐来的孩子用极端残忍的方式弄残,让小孩乞讨给自己赚钱。

每年五月初五,这伙人就会架着小船去很远的地方作案。人贩子会用人脑、川乌、草乌等物配制迷药。

其中的川乌和草乌具有使人麻木昏迷的作用。人贩子把迷药放进手巾里,在小孩面前晃一下手巾,孩子就会陷入昏迷。 随后,人贩子把拐来的孩子带到太湖杀掉,祭祀邪神。在祭祀仪式结束后,这些丧心病狂的人会把小孩的肉吃掉,将小孩的骨头炼成丹药。他们认为这种丹药能治疗疾病,还能使人刀枪不入。

乾隆十年三月,人贩子在娄县拐走了一个叫卜三姑的九岁女孩。他们先绑住小女孩的脚,残忍的剪掉她的脚趾。然后用烧红的烙铁烙孩子的脚掌,孩子立刻疼的昏死过去。这时沈氏则会把女孩的脚泡在石灰水里,不一会儿孩子的脚掌就溃烂了,彻底成为残疾人。

之后人贩子又拐来一个男孩,挑断男孩的脚筋,逼他喝下毒药双目失明。 这种残忍的方式在古代叫做“采生折割”,就是捕捉活人用残忍的手段将其变成废人,然后让其四处乞讨赚钱。

而《清稗类钞》记载着另外一则故事。也是在乾隆年间,长沙的集市中有两人牵着一条狗卖艺。那条狗浑身长满了毛,却会说话唱曲。县令路过时觉得事情诡异,于是将二人押到县衙审问。 一问才知道,那条会说话的狗居然是个孩子。人贩子用毒药把三岁的孩子皮肉脱掉,然后把狗毛烧成灰敷在孩子血肉模糊的伤口上。最后他们用药使狗毛和身体融合,这样孩子就变成了一个残废的“人犬”。

而这种方法有个更大的问题,那就是成功率极低。十多个孩子里,可能只有一人能够活下来。

其实早在明朝,就已经有了这种残忍的事情。被拐卖的孩子,有被砍断手脚的、有被割掉耳鼻的。孩子们的悲残境遇,仿佛身在“活地狱”。

那时候流传着一种说法。人贩子会把长得丑的杀了吃肉,剩下骨头用来炼制丹药。

讲到这里,计宗道停了停。他闭上了眼睛,仿佛在想着什么。

过了一阵子,计宗道徐然开目。

他又对几人说道:“我之所以和你们讲这些,是想告诉你们,古往今来,早已有针对儿童地残害事件。古人的残忍程度,远远超出了你们的想象。现在看来,在光明市里,也许有人想学古人啊。他要么想治病,要么就是希望能够延年益寿。”

直到这里,秦虎等人终于坐不住了。他向计宗道说:“计道长,难道世间真的有如此邪恶之徒么?我见过太多凶恶的罪犯,但这种丧尽天良的勾当,我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

王显然则在一旁义愤填膺的骂道:“如果真像道长说的那样,那这伙人简直应该被活剐了。我恨不得现在就将他们撕碎。”

没有理会王显然,只听计宗道自言自语道:“这世间本来就有太多事情无法说清楚。乾坤有定,山水无移。人本有生有死,月乃有缺有圆。月缺自有团圆日,人老终无返少年。比如三皇归地府,五帝丧黄泉。夏禹王,疏通九河,功劳莫大,也归冥路;赢秦氏,并吞六国,志气何存,亦丧沙丘。即使强如上面诸公,也终究逃不过一死。无论什么人都有自己的命数。那些丢掉性命的孩子固然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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