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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我这一辈子都不想再看到纪勋哪怕一眼。
假如有人问我,过去的25年人生里,做过的最后悔的一件事是什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回答:认识了纪勋。
高中的校园生活对我来说并没有那么多姿多彩,我的全部目光和人际交往仍然如初中一般,只放在姐姐身上,即便到了高二,依然没有认全班上的同学。
其他人对我来说不重要,就像是游戏里的npc,真正的玩家只有我和姐姐。
但我却很早就记住了纪勋。
我常年第一。但不论是大大小小的考试,还是其他的竞赛,“纪勋”这个名字总是阴魂不散一样,紧随我其后。
我俩离的最近的一次,是高二的上学期第二次月考,我数学破天荒的滑铁卢,他以总分高于我0.5分的成绩,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将我甩在了他身后。
成绩表发下来,我扭头去看他,那是我第一次正视这个常年出现在我身后的名字的主人的脸,他却正撑着头,似乎早有预料一般,正在盯着我,似笑非笑。
我得承认,他是好看的,浓眉大眼,五官深邃。他的座位在靠墙的那边,此刻正歪靠着教室绿色的墙,褐黄色的头发有部分就随着他的脑袋落在了墙上,像是山谷上枯萎的草。
见我扭头,他便真正笑了起来,于是整个人就有些痞气,眼睛亮晶晶的。
那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总能感觉到他在看我,加上这一次考试他超越了我,我总是觉得纪勋的笑容里满是挑衅,因此我从来没给他一点好脸色。即便是他主动在体育课来帮值日的我搬器材,我也只是无视他直接离开器材室。
可是男人的友谊就是这样莫名其妙,似乎是从一次共同解开了数学竞赛的难题开始,也或许是从夏日炎炎我翻墙逃课出去给姐姐买冰淇淋被抓,他帮我扛下处分开始,又或许是从十一假期和他在海底捞的等候区相遇起始,我和魏钰就这样,同纪勋成为了朋友。
朋友,这个词对我来说确实是很新鲜的身份。但彼时的纪勋的确是一个很好的朋友,因着我们两家在生意上有些交集,因此成长的环境和社交都会有些重合,暑假叁个人在我家一起做题,共同分享同一个香草哈根达斯的时候,我对纪勋倒还真有点相见恨晚的感觉。
高叁晚自习之后,我们与纪勋一起骑车回家,后座是揽着我腰的姐姐,身边是校服外套翻飞的纪勋,晚风携带着香樟的清香,飞速将夜景从我们身边推过,纪勋与我为了一道英语阅读题斗嘴,嘴上骂着对方弱智,叁人却都是笑着的。
那时的我,身后是爱人,身旁是友人,头顶是明月,耳边是风声——
眼前是同姐姐一起,无限光明的未来。
其实我与纪勋本可以就这样一直作为最好的朋友继续走下去,可千不该万不该,他不该对我有别的想法。
高考完的那个暑假,我们叁个一起去泡温泉,晚间一起喝酒喝到很晚,强撑着一丝清明把姐姐送回了她房间,回到了我和纪勋的房间后,醉酒的我很快就睡着了,半夜惊醒,他坐在我床塌边,下半身光着,正看着我自渎。
我无法形容那一刻的震惊与反感,像是被人从嗓子里塞了一整块的猪油,有一种从胃反上来的恶心。就在我试图用男人之间的玩笑为他、也是为自己、为这段友谊开脱的时候,他却说出了“我喜欢你很久了,琨珸。”
我再也找不到任何借口继续这段我本以为能地久天长的友情。
他继续说:“我喜欢你很久了,是因为喜欢你,才决定接触你。”
一切都在这一刻崩塌,什么也圆不回来了。
我那晚很用力的揍了纪勋,打到后来我握成拳头的骨节上都是他的鼻血,但他只是一次又一次的说:“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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