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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光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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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每次来望湖厅看到娉婷婀娜的小青,还是很难与那个和我骑行七十公里的运动女孩联系起来,仿佛那天的骑行就像是我以前许多个毫无价值和意义的空想一样——只是一个白日梦。

这种交错的感受对我产生了若即若离的梦幻感。加上挥之不去弗洛姆的理论,开始想入非非:我觉得她人不错,志趣相投,假以时日,我或许能打破这个梦——让她成为我的女朋友,从她较难掩饰的眼神里我看到了一些东西。

然而,谁都猜不透生活的谜底。正当我锁定目标跃跃欲试之时,过完元旦不久她就从湖畔辞职了。

那天阳光不错。我插完花,又和她到窗外平台上晒太阳,欣赏那永远看不厌的西湖胜景。这个时候我们通常会聊些关于旅行和流行歌曲的话题,但那天她一直没吭声。半晌,她没头没脑地来了一句:

“我要走了。”

“嗯?……去哪里?”

“……我意思是,我要辞职了。”

“合同到了?”

“没……但我不想做了。”

“为什么?”

“不为什么,就不想呆在这里了。”她眼神如冬日早晨迷雾般凄迷,望着楼下的湖光山色,能让人感到内心的冰冷。

我刚想再问些什么,餐厅里小青的同事已在喊她——午餐时间快到了。

“你……我,我先过去了。”她欲说还休,给了我一个留连不舍的眼神,转身急匆匆向餐厅走去。

一切来得过于突然,我没意识到这竟是我与小青见的最后一面。

半月后我收到一张来自厦门的明信片。小青说她刚把厦门玩了个遍,暂时在那里的酒店里上班,还留了电话;她说她是候鸟的性格,不会在一个地方呆很久;她怀念和我一起的日子,对于这次突然辞职和失约的绍兴之行,她向我道歉。说如果有缘,希望以后能补上。最后邀请我有空去厦门时找她玩。

看来我还是把她看简单了。就这样,小青成了我的未解之谜。

我觉得小青邀请我去厦门玩是个礼节性的说辞,骑行绍兴的计划也因无人响应而一直搁浅。

我消沉了一段时间,整天无精打采。这种浑浑噩噩的日子直到我遇到了我的西方音乐启蒙人——光,才让我重回对生活的积极状态。

我清楚记得第一次见到光是在湖畔宾馆四楼的电梯厅,他正巡房出来路过景观窗户,窗外夕阳西下,阳光令人炫目。亦如他的名字。

光比我大一岁,瘦高个,皮肤白净,戴一副金丝眼镜,文质彬彬。说话声是醇厚的男中音,不紧不慢,温文尔雅。工作性质原因,我行动比较自由,常去他那儿串门,音乐是我们共同的话语。

幼时父母工作忙,上幼儿园年龄尚早,曾在寄养家庭呆过一段时间。那户人家有一台收音机,故我对于音乐的启蒙较早,四、五岁就常在父母单位的同事面前表演样板戏,毫不怯场;学生时代又遇到来自音乐世家的同学榕生,让我领略到音乐的无穷魅力。那时以听港台流行乐为主,麦当娜、杰克逊等国际巨星的名字也有耳闻,但能听到的机会十分有限,对于浩瀚的西方流行音乐还是完全陌生。

光十分低调。之前我一直不知道,我面对的是彼时杭州城里少有的几位西方音乐“学者级”人物之一。我有次在他面前炫耀学生时期听过的英国威猛乐队(wham!)的《careless whisper》(无心快语),以证明我听英文歌并不晚。

光笑着说:“你知道美国的威猛乐队吗?虽然他们成立比较早,不过最后还是英国的威猛乐队红了。”

我吃惊不小,光继续说道:“威猛乐队是第一支访问中国大陆的西方流行乐团。四年前(1985年),威猛乐队最红火的时候他们就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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