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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灯火阑珊处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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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甚者娇滴滴地来到他们的身前,将手中的情人灯笼和精心准备的罗帕,慌乱地一把全都塞到他们的手里。回目顾盼,抛着媚眼,方才捂着小嘴,红着脸,怯生生地背着他俩一阵傻笑。

罗一刀对这样的阵势,显然已经习以为常,见秦风踟蹰不前,一扫那梅山上的哀怨,揶揄道,可笑,堂堂的北山卫司马都护,还怕一群娘们?

秦风翻了翻白眼,心中暗恨,你倒是潇洒了。云成公主这一走,这王府上下谁还能看得住你。他越是见到这些姑娘俏佳人的热望,心中越是苦涩难当。“我倒是这般快活,可阿绵呢,她多半还在受苦受难。”

一想到他怀中暗藏的那本修吾剑法,他心中更是万般难受。若不是为了这修吾剑法,秦绵又何至于落到洛云破的手中。

罗一刀见他痴痴傻傻的表情,好似在神游,又见人潮涌动,生怕杀秦盟的那些宵小藏身其间,当即拉着他道,醉仙楼没啥意思,不如咱们去那逍遥居如何?华山派那些余孽,当年可是风光得很。一般人还不让人进,还得有钱有势才行。说是什么把酒会江湖,其实是挂羊皮卖狗肉,干着拉皮-条的生意。

“不过呢,那些从江南被他们弄来的小娘子,倒是比春风楼那些姑娘们要好看许多。单单那吃透了江南烟雨的脸蛋皮肤,掐一把都能出水。而且还满口斯文,倒也让人心心欠欠。只不过华山派叛逃之后,却落得了花豹的手中。白白便宜这小子了!”

秦风还以为他会提及那失踪了的金钱豹钱宇,却见他只字不提,好生失望。但又听见他提及华山派,他在云间客栈的时候,也听郎青说过这逍遥居乃是华山派弟子在北山的落脚之地,也就来了兴致,点了点头道,那行,去逍遥居。

逍遥居,位于南街南端,胭脂湖醉仙楼的隔壁,与春风楼隔街相望,不同于之前春风楼这种烟花酒地,也不同于醉仙楼这种美食酒楼,而是一座掺杂了太多商旅的江湖会馆。罗一刀所说的拉皮-条,其实远不止倒卖人口这般简单,而是大都以牙人为主,干着撮合生意的无本买卖。

以前碍于华山派是北方武林的盟主,北山王府和北山郡的府衙官吏大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这生意往小的说是华山派经商挣钱的私产,往大的说,也是不良人的谍报驿站。

与醉仙楼和春风楼独具北山风格的粗狂豪奢不一样,逍遥居参照江南园林的风格,兼具了部分北国的风情,乃是一座有山有水、有花有景、有北有南的百亩江南会馆。

会馆以悬山式为主体风格,飞檐走壁之间,藏于一排排罗汉竹,待走过一座雕花赐福的照壁,豁然开阔,便是这座江南会馆。

门头上挂着“逍遥居”三个端庄稳重的大字,门前石梯上摆放一对绣球狮子,左右抱大的金丝楠木柱头上各自挂着一联:笑迎五湖四海逍遥客,喜接三教九流悠闲朋。

罗一刀是自来熟,领着秦风走进逍遥居,也不等那牙人迎上来,便朝着那穿着一身江南锦袍,手中挥动着锦帕的俏丽领班女子笑道,去沉月阁,将江南的银鱼、大闸蟹、酱黄包、醋鱼悉数上来,温几壶黄酒,再把那唱曲儿的小姑娘挑上几个漂亮的,来几段昆腔!

江南的黄酒虽是好酒,但在秦风看来与烈性狂躁的北山蒙倒驴比起来,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江南的黄酒兼具酸香苦涩,但却辣劲不足,最适合那些文人书生和江南女子倚着栏杆,凭风望景,小酌一杯黄酒,嘴上哼哼一首江南小曲,恩恩爱爱、情情绵绵。但对于他这种江湖儿女来说,这酒太淡,虽然文雅,但却总觉不得不够过瘾,哪里比得那蒙倒驴来得痛快酣畅。

罗一刀见他脸色中似乎有几分咸淡,知道这酒不对他的胃口,但他生来就喜好这你侬我侬的调调,用叶烟的话说,肚中一堆草,却要摇头晃脑,充当文坛大佬。

见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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