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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連連應是:「好的,好的……」

經紀人風風火火地走了。

[女強人的類型啊……]

經紀人走了以後,林秀也有了時間來查看自己換得了物品——那個造型奇特,十分巨大的錘子。

【物品名稱:雷神之錘姆妙爾尼爾(jolnir)

擁有人:雷神索爾

基本信息:神器,錘的頭是由神域金屬烏魯所打造而成,握柄部份則是以世界之樹(yggdrasil)的木材作成。不用的時候還可以縮小放進口袋裡。此武器的功能為可以擊穿任何東西,要是把它扔出去,它會毫無誤差地擊中目標,而且飛出去之後還可以自動飛回持有者的手中。

備註:一般人無法拿起來,只有達到特定條件,得到雷神之錘認可的人才可拿起它。(玩家就不要想了)】

林秀:哇哦~神器!聽起來很厲害的樣子!我的運氣也太好了吧!

他嘗試著拿起,不,僅僅只是移動雷神之錘,果然沒有任何效果。

沒關係,雖然有個拿不起來的限制,但是這畢竟是神器啊!

林秀更傾向於現在他之所以拿不起雷神之錘,是因為等級太低,無法使用神器級別的東西。

所以他得到了一個神器,那麼他付出了什麼代價呢?

林秀沒有感覺自己身上少了什麼東西,他點開遊戲版面,遊戲角色也沒有失去什麼,所以他到底是用什麼才換來了一個雷神之錘呢?

林秀思索著,不經意間瞥到了旁邊的沙發。

沙發看起來挺乾淨的。

不對,這間屋子裡面到處都是灰塵,沙發怎麼會那麼乾淨呢?

林秀回想自己剛進入這個房間時看到的畫面,發現原來是沙發上面罩著的一層布消失了。

林秀:???

所以我用一塊破布換到了雷神之錘?雷神會哭的吧!

阿斯加德。

雷神是真的要哭了。

他只不過是跟好友們喝了個酒,一低頭剛才放在手邊的妙爾尼爾就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塊滿是灰塵的、跟整個金碧輝煌的大廳格格不入的破布。

雷神:我錘子呢?我那麼大一個錘子呢??

第6章 精分的蝙蝠

由於實在拿雷神之錘沒有辦法,林秀只能拿一塊布把雷神之錘給蓋起來。再稍微改變一下房間裡家具的布局,盡力把這個錘子給隱藏起來。

(雖然覺得用一塊破布換了一個神器有點不太厚道,但是林秀決定看緣分,如果錘子的主人雷神找到他要求換回錘子,那麼他就會把錘子還給雷神,但如果雷神沒有找到他,那麼他就毫不客氣的收下這個禮物啦。)

做完了這些,林秀又清洗了家具,打掃了房間,然後再出去外邊買點吃的,一天就這麼過去了。

第二天,經紀人安妮格雷早早地就來找了林秀。

她帶林秀去拍了一組照片。主題是「精靈之森」,林秀覺得自己的形象還挺符合這個主題的。畢竟,攝影師在一看到他的時候眼睛就亮了,連聲說好。

換上服裝,化完妝,林秀對著鏡子臭美了一下,覺得自己可真是好看。

鉑金色的頭髮微微捲曲,眉毛細長,眼睛又圓又亮。普通翡翠般綠色的瞳仁好似幽深的湖水,攝魂奪魄,仿佛一下子能將人吸進去。皮膚白皙,唇紅齒白,身體修長,比例剛剛好。

再穿上帶有魔幻氣息的淺綠色的服裝,背上背著一把華美精緻的弓箭,微微側頭看向鏡頭,好似一隻真的精靈王子誤入人間,不經意間被凡人拍到。

攝影師連連說好,經紀人也很滿意。

其實哪有那麼輕鬆呢,林秀從沒有做過模特。之所以會有那麼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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