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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福說,公主曾進過我的武器庫。
說不定真的是她拿走了,可她一向最討厭別人搶她的東西。
那她看到那弓有沒有想起些什麼?她不會把我當做私藏她東西的怪癖狂吧?
不能這麼想,或者情況沒這麼壞。
有可能她只是一時好奇才溜了進來,又一時貪玩拿走了弓,沒發現什麼端倪呢。
可是,這種假設連我自己都說服不了。
她是神經大條了些,但也不可能傻到自己的弓都認不出來吧。
弓柄上那麼大的李宜春三個字,她能看不到?
正當我糾結時,卻發覺她鬼鬼祟祟地又把弓掛了回去。
拿都拿走了,為何又要掛回來,還要如此鬼祟?
真是太詭異了。
不管怎麼說,弓拿到了。
可是我要同她說些什麼?
一個男人突然站在你面前對你說,他愛了你十年。
正常人第一反應一定是,此人多半有病。
不行,不能這麼直接,得委婉點。
可是到底多委婉才能既不嚇到她又能把意思表達出來?
為了把握好這個度,我腹誹了幾十遍稿子。
得從弓的事引入,先為當年秋獵的事道個謝。
等她想起我是誰,再不溫不火地徐徐圖之。
可她生辰那日,還未等我尋得時機,裴茗便是要同我比劍。
我於裴茗來說有殺父之仇、奪妻之恨,這一架是一定是要打的。
可若是這一架能贏得更多,我也是卻之不恭。
裴茗手上沒有籌碼,他唯一能逼我出手的只有這一條。
當他說即刻回雲南再不進京時,我就決定要贏了。
那一刻,我突然覺得自己是個不折不扣的壞人。
我自私地想一個人獨霸李宜春,哪怕知道她愛的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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