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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就擺在了鍾源的面前,鍾源毅然決然地道:「好!我接了!何時開考?」
公孫佳道:「看你什麼時候準備好,咱們在宮裡與他們見一見,設個宴,把話說開了。」
鍾源心頭一松:「那就容易得多了。」
公孫佳在宮中設宴,把賀州鄉親請了過來,敲打一番再說一點鼓勵的話,給予「達標了就給好處」的許諾。公孫佳說話一向直接,對這些二世祖的爹、當年跟著自己混的前二世祖們說:「自己沒點本事,狗都不理,給你個太尉你也得被人架空了,上了戰場,就是個死。好歹學點兒,別丟臉!」然後就將賀州老鄉家的年輕子弟統統塞進了武學裡操練了起來!
累?累就對了!苦?苦是應該的!
直把一群紈絝練了三年,練得皮糙肉厚才罷手!
鍾源也愁著這群小東西不長進,一點為他們爭取混吃等死的意思也沒有——你們將來都是要給我下死力的,你們不練出個人樣來,我怎麼辦?
先是淘汰了一批實在吃不了苦、天資也差勁的紈絝,接著是把剩下來的人編隊。什麼世襲的公爵伯爵,統統滾蛋,你們現在就是個小兵!一點一點地磨。磨出來了也不能就馬上統帥一軍,而是只能從什長做起。
鍾源在練兵,元錚也沒閒著,公孫佳將他派到了舊京。元錚與舊識容持一道,一則重建舊京,二則屯田。元錚私下又派人去打探了南朝的情報,就等著準備好了,大軍向南挺進,一舉統一!
這樣的安排,鍾源滿意了,元錚也滿意了。元錚坐鎮舊京大本營,本就是對他的肯定,鍾源也不用眼看著別人建功立業,同時又能對母親有所交待,即便不親自占領賀州故土,至少也出了一份力。
兩人各自準備,還不知道公孫佳在雍邑又接到了謝普主筆、趙司翰與容逸審定完的律法條目的初稿。
條目很清晰地表示,前朝律法也不算過時,相反它還很縝密,所以咱們就「挪用」了。關於襲爵的條款,前朝的時候因為公孫佳的原因已經討論過了,與財產的繼承一樣,都沿襲前朝的規定就可以了。
比較麻煩的是女帝的繼承問題,謝普還是希望堅持「有嫡立嫡、無嫡立長」的原則,這裡的嫡和長原本都不包括「女」。不過有公孫佳在,總不能說「女」不能做皇帝,謝普給加了一條如果有兒有女,則要把「先兒後女」排在「嫡長」之前,皇女的封號有兩種——王與公主。女兒可以留在皇室參與繼承的,就要給她的兒女「賜姓」。不蒙賜姓的,不好意思,您不算,沒資格登上帝位的。原本的公主,由於種種原因,您想再回來繼承皇位?那也是不能夠的!除非你娘家死絕了,就剩您一個希望了,那您丈夫也得靠邊站。
謝普的道理一套一套的,最後由趙司翰總結為:「民間是會效仿的必須嚴格規定!」為了穩定、為了做天下的表率,也不能讓女兒和兒子有同樣的地位!那不得亂了套?他們特意列出來——皇位、爵位的繼承是特例。定下了皇子必然是可以進入序列的,皇女要進入繼承的序列她就必須有額外的條件,比如她得有親生的骨肉,並且排在前面的繼承人死光了,以及她得有後裔,後裔得姓公孫!
他們把公孫家的血脈給排了順序,公孫家的人口現在是少,以後肯定會多嘛!第一,一定要有公孫佳的血脈,否則不能繼位。第二,按照「先兒後女」、「嫡長」排下繼承的順序。第三,「順序」資格的取得,對皇子沒有額外的要求,「皇女」則有要求。
這樣的細則並不能讓公孫佳滿意,因為這玩兒跟她襲爵的規定沒有本質的區別。可憐容逸一代文德領袖,以恢復古禮為目標的一個人,竟開始扒拉著「古禮」找裂縫,給老闆找藉口!
容、趙苦口婆心地勸導:「不這樣,以後的路就沒法走啦!你要求得太詳細苛刻,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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