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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

雲曦光不相信燭龍說的話。

法則可以從工業革命開始布局滅世之事, 它就不會太在乎燭龍所說的百年。況且鳳翎中的力量本來就很難被靈獸們使用,否則幽熒也不需要製造出食肉樹、蘑菇怪這樣稀奇古怪的靈獸。

在雲曦光看來,燭龍的藉口是站不住的。

另外還有一點是,以他對燭龍的了解, 像燭龍這種級別的生靈,對於弱小的人類,是不會主動與對方交流的。

就像人想踩死螞蟻時, 也不會和螞蟻浪費口舌。

當年他父母還是擁有天火的人,燭龍對付他們也沒有耗費什麼精力,只是簡單地製造了一場災難解決了他們。

雲曦光認為, 燭龍的一切表現, 恰恰證明一件事, 那就是他有可能對燭龍造成傷害, 而燭龍沒把握殺死他,這才用這種折磨的手段來逼他交出鳳翎。

雲曦光不由自問:我憑什麼可以對燭龍造成傷害?

答案只有一個,規則之火。

可規則之火只對使用池穹力量的靈獸有用,燭龍難道使用了鳳翎的力量嗎?

還是說,燭龍也是誕生於燭照之力的靈獸?

不管哪一點,雲曦光都認為,只要他能夠靠近燭龍,就可以用規則之火傷到對方。

可是現在他被燭龍困在這個困獸空間中,難以靠近燭龍。

但同樣的,燭龍沒有殺死他。

燭龍如果畏懼規則之火,那隻要殺掉規則之火的主人不就好了嗎?

為什麼不殺掉他,反倒逼他交出鳳翎?

有沒有一種可能是,燭龍其實無法殺死他?

那燭龍又為什麼無法殺死這樣一個弱小的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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