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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人是个很奇怪的民族,如果你孤身一人到了一个部落,几乎没有人会因为你穷困潦倒而看不起你,他们会热情的款待你,给你肉吃,给你酒喝,如果运气好的话,还会有漂亮的女孩子来钻你的帐篷。他们的笑容很能感染人,让人感叹这世间还有如此纯粹友善的民族而不愿离开。
同样是他们,拿起弯刀跃上马背之后就会变成这世间最冷酷的强盗。他们闯进你家门的时候不会因为老人和孩子的哭号而放下屠刀,不会因为你家徒四壁就放弃掠夺,哪怕你家里只有一口坏了的铁锅。他们过一村屠一村不会留下一个活口,他们抢一城烧一城不会留下一间房子。
总结一下就是,你可以到他的家里去做客,但千万不要邀请他到你家里来。
达溪长儒不会带着血骑明目张胆的跑到契丹人的地盘上,那样的话就算草原人好客,也会不吝啬于羽箭弯刀的招呼他。在一座不知名的小山停了下来,达溪长儒分派士兵安营。这座小山虽然不十分高,但看起来很有些雄奇壮观。
从渔阳郡出发到这里绕了一个大圈子,没有穿过契丹人的草场。达溪长儒是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他们比直接到青牛湖多走了很远。选择在这里安营,是因为这里是霫人和契丹人控制地域的交界处,两边的人为了不引起争端很少接近这里。血骑在这里扎营很难被发现,就算被发现,无论是霫人还是契丹人都不会主动过来招惹他们。
因为要在这里常住,所以血骑兵们开始建造营寨。山里隐藏一百多名善于隐藏的血骑完全不是问题,就好像在十吨煤上藏一百只蚂蚁没有什么区别。山下有水,山上有林,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一个隐居的好地方。
李闲坐在石头上看着忙忙碌碌的血骑兵干活儿,他懒得去帮忙,不是因为他懒,而是因为他很疲劳。每天的抽刀次数已经加到了两千次,李闲不知道在这里住上一年半载的话,自己是不是每天都好像傻-逼一样拿着一把横刀不断的抽出插-入。抽出插-入这四个字不一定代表着高-潮迭起欲仙欲死,有可能代表着的是枯燥乏味和痛苦疲劳。
两千次抽刀完成,李闲纵然不会如最初那般半死不活也断然不会像吃了某哥般龙精虎猛。就算是做那种销魂的事,抽出插-入整整一天都不射也未见得舒服到哪里去。每次练习完,李闲的胳膊就会变粗很多,摸起来还是硬硬的……胳膊里没有海绵体,而且那玩意持久姓并不强。将近一个月不间断的训练,让李闲的肱二头肌和什么什么头肌都变得很强。
轻轻的按摩着手臂,李闲看着那些血骑忙碌的身影诗兴大发:“山不在高,有树就行,水不在深,有鱼就行,女不在貌,有洞就行……
“手腕感觉怎么样,还能活动吗?”
达溪长儒走过来问道。
李闲道:“还成,最起码还能扶着小-鸡-鸡撒尿,不惜我试试您看看?”
达溪长儒已经习惯了适应了这个小犊子的无耻和无赖,他从地上捡起一根小木棍放在石头上,对李闲说道:“把它砍断。”
李闲虽然不知道达溪长儒的目的是什么,但他肯定这将又是一项训练的开始。他从石头上跃下来,行云流水一般将横刀抽了出来,动作看起来没有一丝瑕疵,挥刀砍落,当的一声,横刀砍在木棍上也砍在了石头上溅起一片火星。小木棍往两边飞起,石头上留下了一道白色的印记。
达溪长儒将斩断的两截小木棍捡起来,放在一起对比了一下说道:“眼力还算不错,相差不多。”
李闲羞涩的笑了笑道:“天分……”
达溪长儒没有接着表扬他,而是从地上再次捡起一根小木棍放在石头上,然后抽刀猛地劈落!匹练般的刀光闪过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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