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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说到底,他才是从小做惯了这些粗活的。与他相比,自己倒显得笨手笨脚,娇惯得没有半点贱奴的自觉。
当年的王诩,倒是经常给她做吃食。
他虽然是在外院当差,却因为远离主屋,而自己设有鼎灶。又因为身手矫健而经常觅得野味。那时每当他的院子里传来阵阵香气,她那小小身影也会准时来到院子里。
陪护她的女仆都无奈了,经常说她是个嘴馋鼻子灵的。可是放着厨下精致的餐饮不食,偏要跟个下贱的奴才抢食吃,做主子的这般行事,是不厚道的。
可是那时的她,哪里管得了这些。只奶狗儿一般的围着一脸冷意的王诩,声音响脆地唤着他“诩哥哥”,舔着小舌头眼巴巴地看着他端起的大碗……
而当时的王诩,更没有奴仆的自觉,竟然任凭着小主子嘴馋得昏天暗地,叫得声声急切都不理不睬,往往是要等到她快要两眼盈泪,这次慢条斯理地给她盛一小碗炖得糜烂的香羹,然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如获至宝一般地小口吞咽……
那时这奴才的反骨,为何无人发觉呢?
不过现在做了主子的王诩,却平易近人的让她想要再次垂泪,竟然不用苦苦哀求,便痛痛快快地洗手作羹汤,而且竟是嘴角微微翘起,似乎重温旧日的营生,满心惬意得很!
很快一碗泛着热气的甜豆羹摆在了莘奴的面前,而刚刚做了粗活的家主,解了腰间的巾布,重新穿上深衣,坐在她的面前,又是风度翩然的鬼谷王诩。
“怎么还不吃,难道要我喂你?”
莘奴在他的逼视下,勉强端起了螺钿漆碗饮下一口,香味与记忆中的倒是别无二致,可是煮豆之人却她最不愿见的那个,不由得又放下了漆碗。
就在这时,王诩突然低下头,擎着她的下巴含住了她沾着豆羹的嘴唇,似乎在品尝佳肴般啄吻了几下她残留在嘴唇上的羹汤露汁后道:“怎么不饮了?可是不够甜?”
莘奴一时闹不懂他。不过这样忽冷忽热,飘忽不定的男人,也才是她熟悉的王诩。可是将她送出的话犹在耳旁,男人这般的伏低做小难免有些虚伪之嫌?
怎么?是怕以后再将她送出时,自己不够心甘情愿,而坏了她笼络人心的大计不成?
“当年哥哥不能带走你,你以为弟弟便可了吗?”王诩看着她神色僵硬自然猜出她还在介怀自己将她如物件一般地送出去,倒是难得地开口解释道。
莘奴不喜他这般目光炯炯地望着自己,微微扭了脸儿,淡然道:“不是家主开口允诺的吗?您的命令,鬼谷中人哪个不敢逢迎?”
王诩皱了眉,语气有些硬冷道:“孙仲比他哥哥强些,有自知之明……倒是你,好好的不去修习,跑到医馆里来做什么?”
莘奴虽然学业不甚畅通,可是话锋还是听得出的。王诩的意思便是用她来试探那孙仲的忠心。
若是安分些的,一切都好。可若是如他的兄长孙伯,又或者是狂徒庞涓一般,只怕再深厚的师徒情谊也是不在。幸好那孙仲聪明,知道闪避她这颗灾星。不然依着他现在的情形,恐怕要比在宋国腐朽发烂的孙伯更加不堪。
至于她,却是不凑巧走了进去,听到了这试探之言。
家主竟然难得向她这个卑贱的家奴解释。莘奴一时拿捏不住,是否该喜极而泣,跪伏在地,亲吻仁慈的家主脚背,感谢他的“不送”之恩。
不过依着现在的情形,王诩一时兴起,玩起了怀柔的路数,也不知这般笼络她这个无足轻重的私奴是何用意?
不过这白日的大好光阴终究是辜负了。上了油的锁眼既然被打开,怎有白走一趟的道理。
窗外的□□到底是又遮掩个干净。一碗甜腻得让人长不开牙的甜豆汤羹,换来的是在席榻上被折腾了一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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