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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斌作为长辈被请到了上座跟族长坐一起。
他觉得自己脸上也有光!
自己的二女婿出息了,自己可不是脸上有光吗?
看着这么大的宅子,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这个二女婿还挺能赚钱养家的,不过嘛,常青云如果能把这聪明劲用在读书上面就好了。
林文斌难得的脸上露出喜色。
这看在郭平安的眼里就很刺眼了。
要知道他可从来还没得过林文斌一个好脸色呢。
刚开始吃席,杨捕头匆匆赶来,随了一份礼:“省城有大人下来视察,衙门里还有一堆的事情,我也就不多留了。”
常青云能理解,跟捕头大人客套了两句之后这才亲自把人送出了门。
竟然还有捕头来送贺礼,在座的那些村民们肃然起敬。
他们觉得那些官差都是高高在上,毕竟这些衙役到村里的时候可凶。
很多都是吃拿卡要的一把好手,百姓最怕他们了。
没想到人家竟然还跟常青云关系这么好,还来送礼,还称兄道弟的。
大家都感慨常青云这是出息了!
郭平安看见杨捕头跟常青云称兄道弟的,心里怪不是滋味的,自己还看不起常青云,谁想到常青云转头又是买了大宅子,又是跟自己的上司关系好。
说不嫉妒那绝对是假话。
女眷这边更是热闹了。
因为大家都指着常青云拉扯一把挣钱呢所以大家都捧着林采薇,巴结林采薇。
林采薇今天穿上了新衣服,戴着金镯子,头上还插了两根金的发簪,甚至耳朵上边还戴了一对珍珠,看起来光彩亮人的,像是大户人家的富太太。
林采玉抱着林采薇的手:“哇塞,二姐,你的手上戴着这金镯子是实心的吧,这得不少银子吧,姐夫可真疼你,你可算是我们姐妹中的第一人了吧!”
林采薇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林采红摸了摸自己头上那根银色的发簪,怎么就林采薇是她们姐妹中第一了?
她这个做大姐的才是第一个戴上发簪的吧,林采薇不就是有个金的么,至于么。
林采红的这个发簪是当年成亲的时候郭平安家打的,这都已经过去多少年了。
以前她为什么会想着嫁给郭平安了,还不是因为那时候我在家里穷呗,缺衣少食的,再加上古板的父亲还重男轻女的,她们姐妹几个都过得很苦。
家里的物质匮乏。
能吃饱穿暖都奢望。
衣服从来都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然后再传给下一个。
这样的苦日子林采红过得够够的了。
她知道父亲清高,想要把她们姐妹都嫁给读书人,但是读书人那又怎么样呢?
她们父亲也是读书人,甚至还是秀才,但家里还不是时常穷得揭不开锅了。
嫁给读书人要有什么好?一人读书,全家遭殃。
她还记得她以前的一个小姐妹就是嫁给了一个读书人,后来怎么样呢?自己在家里面天天下地干活挣钱来养着自己的官人去考试,直到现在她家官人连个秀才都还没考出来。
吃糠咽菜,小小年纪就已经沧桑得不行。
那种日子她打死都不会去过的。
所以后边她才会选择嫁给郭平安。
事实也证明她的选择是对的,郭平安家虽然是皂吏,但是他家至少吃饱穿暖,过得小康,几乎天天都能吃到荤腥。
林采红嫁过去了之后自己年年能做新衣裳,日子过得可比在家里做姑娘的时候好多了。
林采红一直觉得自己是最理智也过得最好的,所以每一次回娘家的时候才会带着那种高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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