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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米的距離對於騎兵來說,並不算什麼。

100之前的騎兵大多都是小跑階段,靠近敵人100米後,騎兵一般都進入了加速衝刺階段,衝上去的時間也就七八秒。

這短暫的時間內,用換排設計的戰術,最多也就打出一輪,也就是三次射擊,之後火槍兵必須及時後撤。

套上幾件棉甲並非不可能,大野豬皮(努爾哈赤)起家之時,就經常讓人穿上幾層棉甲去衝擊明軍,這已經是滿清的慣用戰術了。不過套上三件已經是極限了,再套上一件的話,雙手則難以活動。

真要是套上幾件棉甲,火槍的殺傷力會減弱很多。

這時就需要長槍兵搏殺,同時這時候就需要長弓兵躲在長槍兵後面進行火力支援了。

長弓兵相比火槍兵的優點就在於能躲在後面射擊,但拉開長弓很費力氣,所以火槍兵能做的直射就不需要他們了,臂力節省下來在白刃戰時再投入戰鬥。

不過火槍兵還是主要的殺傷手段。

14世紀時,由於當時火藥的質量不高,因此也影響了槍的效能。火藥在運輸過程中,比較重的沉到了下面,而比較輕的炭則跑到了上面,射擊前必須將火藥稍稍地重新加以攪和方能使用。另外,在細小的粉末火藥顆粒之間缺少足夠的空隙,爆炸也就不能充分地進行。由於黑火藥存在這些缺點,因此它的用量特別大。往往火藥要占據槍管四分之三的容積。當火藥裝好後,在槍管上面要放一木栓(稱為彈底板),最後裝上彈丸,這時候彈丸實際上已經放到了槍管的口子上了。由於火藥燃燒得又慢又差,因此不得不在槍管內放上一些碎布片和粘土,讓火藥有足夠的燃燒空間,使槍膛內的壓力逐漸增大。所以,起初手槍實際上並沒有多大的殺傷威力,可以說只是一種心理戰的武器。火藥爆炸時所產生的巨大聲響,煙塵和火光往往使敵人騎兵的馬匹驚嚇不已。

到了15世紀才發明了粒狀火藥,才將這一問題解決。這個問題在大明並不能稱之為問題,趙岩也解決了火藥方面的問題。

這年代的火槍還是從槍管前面進行裝藥,一開始人們對這種裝彈方式的研究不多,所以射速很低,訓練有素的火槍兵一分鐘最多進行兩次射擊。

鐵製推彈杆的出現,讓火槍兵能在一分鐘內進行5次射擊,而首先使用推彈杆的是手槍,但這種推彈杆一開始並沒有被運用到滑膛槍的裝彈中,直到十八世紀腓特烈大帝將它普及到了普魯士軍隊當中。

除了推彈杆能提高射速外,還有用紙殼定裝的火藥,這可以提高火藥填裝速度。還有用浸油的布包裹的子彈,可以提高子彈填裝速度。

這些組合起來,一分鐘大概能進行67次射擊,但必須是經過長期訓練的,這種速度已經是前裝彈火槍的極限速度了。

子彈可以採用錐型的,殺傷力會比圓形的強上許多。

趙岩花了幾天的時間,才將這些東西確定了下來。將目前這種不算太先進的火槍定為了制式武器,確定了火藥廠的定裝藥量,讓人製作紙殼火藥包,並確定下來了子彈的大小、形狀。

子彈改成錐型後,殺傷力果然增加了一些,120米內穿透兩層棉甲不成問題。

趙岩把火槍的問題解決後心情大好,他對火槍的研究也僅限於此了,要想讓他再弄出什麼新型號的火槍那絕對不可能,他可沒那麼多時間去親自研究。

所以趙岩在軍器局成立了一個&l;武器實驗室&r;,讓周鐵明帶人實驗製作新的火槍,看看能不能弄出更先進的。並且加快速度製造水輪機和打造火槍。

目前製造出的這種火槍,只能算是前裝滑膛槍中比較爛的一種,不過在這個時代已經是非常先進了,特別是趙岩改變了裝彈方式之後。但威力遠遠沒有達到巔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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